消防队伍参与灾害救援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欧盟各国均把消防队伍作为承担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医疗急救和民防“四位一体”职能的应急救援力量;美国的消防队伍承担了所有危及公共安全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和人员遇险的应急救援职能;亚洲的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也把消防队伍作为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成都消防认为,借鉴国际经验,我国的消防救援力量应该进一步强化,并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发达国家消防队伍编制员额一般占到全国总人口万分之十以上,发展中国家在万分之五左右,而我国仅为万分之二,尚有465个县(市、区)未建立专业消防队伍。
在国际上,消防队伍的主要职责非常明确,就是抢救生命。所有行动都围绕“救生”展开,要求尽可能快、尽可能多地挽救人员生命,其他与“救生”无关的行动很少参与。
灾害发生后,进入灾区的队伍很多,职能分工各不相同。魏捍东表示,尽管法律上已经明确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的职责,但由于生命救助的时间有限而宝贵,需要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明确消防、医疗等专业救援队伍在72小时生命救援黄金期内的职能任务。“通过制度保障,确保这支队伍在第一时间全身心投入生命搜救,最大限度抢救人员生命。”
“传统的救援观念需要反思。灾害发生后搞"人海战术"、一拥而上,废墟上站满救援人员,往往会对被困人员造成二次伤害,导致救援生还率降低。”魏捍东特别强调,应急救援必须走专业化、科学化的道路,才能最大限度提高救援效率。(本报记者王昊魁王逸吟)历次地震中的消防救援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公安消防部队1.3万名特勤官兵快速驰援,从废墟中搜救人员8100多名,其中生还1701人,消防部队以不到救援力量总数8%的力量,搜救出26%的生还者,成为救援生还率最高的队伍。
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救援中,公安消防部队2137名官兵抢救出被埋压群众416人,生还48人。
2013年4月四川芦山地震救援中,四川和重庆公安消防部队参战2374人,救出群众166人,生还150人,以不到救援力量总数10%的力量,搜救出32%的生还者。
2013年7月甘肃岷县、漳县地震救援中,甘肃公安消防部队520名官兵救出29名被埋压人员,其中22人生还。他们以12.6%的救援力量搜救出73%的生还者,仍是到场最快、救援埋压人员最多、生还率最高的专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