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成都消防设计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2、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3、成都消防设计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卷烟仓库;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5)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6)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7)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9)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0)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房间;
(11)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营业厅;
(12)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成都蓝图消防设备公司,是从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企业。公司主营:成都消防设备,成都消防设计盖章,办理成都消防手续,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盖章,成都代办消防手续。公司拥有一支团结协作、素质过硬、技术一流、敢打硬仗的员工队伍,现有技术管理人员50多人、项目经理17人、技术工人130多人。工种配套,技术精干,业绩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