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凌晨1时21分,一辆摩托车停在兴仁县广东巷内的街道路面上,远远望去就能看到滚滚黑烟直冲天空。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兴仁县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出动1辆消防车和6名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看到,经过消防官兵侦察发现,摩托车燃烧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交通因此受到严重堵塞,如果不加以控制火势,油箱发生爆炸,极有可能危害到道路两边的群众和过往车辆安全,为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中队指挥员迅速命令出单干线一支水枪,对火势进行扑灭。
经过消防官兵约半个小时的努力扑救,明火终于被彻底扑灭。为防止发生复燃,消防官兵继续使用开花水流对着火区域进行冷却。在确定火场不会发生复燃的情况下。消防官兵准备撤离现场寻找车主。
后经现场围观群众提供,消防官兵找到该摩托车车主,据车主自述:由于自己心情不好,将摩托车摆放到马路中间后将其放火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