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车站安全意识淡薄 外借消防器材领罚单
更新时间:2013-07-05 09:59:35
消防器材就像一个个“安全卫士”,本应各就各位,严阵以待,为保卫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发挥应有作用,然而,有些单位总是报以侥幸心理,偏偏要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尊严。近日,蓬安县某汽车站就因挪用消防器材,被蓬安县消防大队作用了行政处罚。
近日, 蓬安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检查发现辖区某汽车站候车室一处室内消火栓无水枪、水带,其光秃秃的消火栓显得形单影只,已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大队监督员立即向该车站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询问了相关责任人员,经过一番调查,终于弄清了事情的原由,原来,该处室内消火栓原本已按照规定配置了水枪与水带,前段时间,被某建筑工地借去使用,时间一长,车站方面就忘记了催促其及时归还。
针对此情况,大队监督员对该车站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分析了消防器材的重要性,尤其是车站候车室属公众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器材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后果不堪设想。最终,大队依法对该车站“挪用消防器材”的违法行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