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消防监督工作基础,切实提高认识,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严密规范的执法体系,打响对小场所亡人火灾的歼灭战。我们要切实提高对小型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小型家庭作坊式经营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和《包头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各公安派出所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当年的工作责任和考评标准进行明确。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应高度重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直接抓、具体抓,进一步明确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责任)区民警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必须落实到位。
公安派出所应对辖区内小型商店、商场、饭店、招待所、宾馆、美容院、歌舞厅、音乐茶座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家庭作坊式经营场所彻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必须登记造册,分类管理。依据标准确定为重点单位的,必须制定单位的防火档案,严防失控漏管。各公安派出所要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摸底、整改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要全面推行使用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下发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中要求的标准制式法律文书,做到规范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