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老旧高层建筑建设时没有严格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导致消防设施设置不到位、安全出口设置不合理等火灾隐患突出。”这种“先天性”火灾隐患表现在,有的高层建筑物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有的高层建筑物虽按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进行了设计,但为了节省投资,擅自更改设计,减少建筑消防设施。
除了“先天性”安全隐患,成都消防设计发现,一些高层住宅擅自改变消防设计和使用性质,有的高层住宅被改成办公场所,有的被改成网店,堆放大量货物,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一些高层建筑存在“先天”缺陷
很多旧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消防用电设备、泵房、喷淋等设备全部瘫痪,而消防控制室甚至成为一名看车库老人的“宿舍”,里面摆放着床、桌椅、锅碗等各种杂物,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未通电。等等问题
还有很多高层住宅建筑明显比高层公众场所难管理,主要原因是高层住宅建筑产权单位不明晰,涉及到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居民等多方面。如果消防设施“天生”有问题,后期将牵涉到较高的维修保养费用,极易造成建设单位和物业单位互相推诿,由此造成消防设施日常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并出现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部分高层建筑居民防火意识差
住在高层建筑的一些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没有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不具备正确疏散、逃生自救的常识,对身边的消防隐患置若罔闻。消防电梯严禁堵塞,因为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可以利用消防电梯到达高层,抢救被困人员实施扑救。一旦被堵,后果不堪设想。楼道里堆放杂物也是高层住宅建筑“通病”。
成都消防设计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中,大多数高层住宅建筑都存在以上问题,而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堵住居民“逃生之路”,挡住消防救援之路,而且堆放杂物还极易引发火灾。消防部门只能督促相关管理人员尽快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高层住宅消防管理职责不明确
目前对高层住宅消防管理职责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对消防职责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并不明确,对维护管理应达到什么标准、如何维保、违约如何处罚等都没有具体规定,这都使高层住宅消防设施“保安员”的作用发挥非常有限,无法形成有效的约束,消防执法工作也变得很被动。
同时,相关法规也没有明确高层住宅消防使用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等应承担的消防管理职责,一旦因不积极履行职责而造成重大火灾发生,如何处罚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致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力,一些消防安全隐患也无法在“萌芽”阶段得到制止,反而是越拖越严重,直到维修成本高到天价甚至是无法整改的地步。
“制度的缺失、主体责任不清、物业单位管控能力极差,执法部门都无法强行要求,给高层住宅消防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此外,国家对高层住宅逃生自救设施设置配置缺乏强性质标准。由于高层建筑外部救援具有一定难度,所以高层住宅主要依靠高层内部消防设施和提高建筑物耐火等级,以防控为主。而目前,国家并没有对高层住宅配备的救生绳、缓降器等救生器材的配备做出明确规定,宁夏消防部门只能建议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业主等自行配置相应的消防救生设施器材。
消防部门杜绝高楼“带病”运行
有些住户在楼道里堆放的物品也被通知及时收掉,小区里的消防车通道也不让随意停放私家车辆,小区物业管理明显规范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