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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设备之灭火器的保质期

更新时间:2017-04-18 16:18:53

  灭火器当然都是有保质期的,一般都会印在瓶体上。假如超过了这个使用期限,就属于报废的灭火器。不仅因为压力不足而失灵,更危险的是因为罐体会因为外界污染受到腐蚀而变薄。

  灭火器的二氧化碳阻燃干粉、发泡剂等成分,被高温暴晒,也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瓶内压力增大。这个时候一个轻微的磕碰,都可能引发爆炸,而且爆炸威力十分可怕。过期的灭火器十分危险,如果发现灭火器过期了,一定要及时更换,一定要记住禁止使用过期的灭火器!可是灭火器的使用年限是多久和报废标准是什么呢?

  使用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水基型灭火器——6年;

  b) 干粉灭火器——10年;

  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报废标准,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a) 筒体、器头按 8.2.1、8.2.2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2.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c)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d) 筒体严重变形的;

  e) 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f) 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g) 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h)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i)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j)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k)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l)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m)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n) 按GA 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

  o)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p)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成都蓝图消防设计公司(服务热线:电信座机028-83119630、联系电话13550077119),成都消防公司代办消防送检报批手续,快捷,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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