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
更新时间:2014-05-26 10:25:13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不断的高速发展,我国城镇建设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城镇化进程在不断的加速,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数量及火灾危害呈现增多增大的趋势,如何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不但关系到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
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中的“防”和“消”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是不可分割的主体。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以及防火的关键环节,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立足自救”的原则,采取“安全可靠、方便有效”的防火措施,在火灾初期及时扑灭火灾,在保护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避免财产受到更大的损失。
由于建设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多,防火标准低,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动火作业、露天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流动性强、素质参差不齐、违章作业多,再加上施工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导致建设施工现场的火灾主要是因为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和初起火灾扑灭不及时所致,因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风险大,危害也特别大,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大大小小的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少则数人,多则数十人,财产损失少则数万,多则数百万、上千万,因而,消防安全技术成为施工现场管理和控制的重点之一。
如何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我个人认为首先是要有一个明确的责任主体,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当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防火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的演练,建立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档案。
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或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其次,合理的总平面布局是防火灭火的保证,因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是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主要内容,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是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基本条件。
我们都知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所有作业处于含有空气的条件之下,空气中有助燃的物质--氧气,在此条件下,如果具备可燃物和火源,就具备了燃烧的基本条件,那么,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有哪些呢?
为了便于理解和叙述,我们姑且把建设施工现场的可燃材料分为可燃、易燃和易燃易爆三类。施工现场可燃材料数量和种类比较多,比如木方、木模板(多层板)、木跳板、竹笆、PVC塑料管、塑料配件、防腐材料等;易燃材料的种类也比较多,比如油漆及其稀释剂(松香水)、聚氨酯防水涂料、高分子防水卷材、柴油、油类脱模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氧气、乙炔气、汽油等。
由于施工现场这些可燃及易燃易爆材料大量存在,再加上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炊事等动火作业的不可避免,需要将二者有效的隔离开来或者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也需要在总平面布置时全盘考虑。
当然,即使采取了非常周密的措施,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不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必须保证救火车辆、设备和人员能够及时有效接近实施扑救,同时火场中的人员要能够尽快的安全撤离,因此,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明确与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密切相关的临时设施的具体位置和相互间距,以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这也要求在总平面布置时全盘考虑。
各种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其中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各类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其中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的防火间距为4m,可燃材料库房、厨房操作间、锅楼房的防火间距为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的防火间距为7m,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为10m,不同防火等级的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之间的距离按照较大的防火建筑布置。需要强调的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每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其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并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当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应在长边一侧距离脚手架2-6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6m的消防救援场地。
第三是做好包括临时设施和在建工程在内的建筑物的防火。上面讲了在施工现场进行总平面布局时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与在建建筑之间的防火间隔以及他们之间的防火间隔,在此基础上,要采用防火等级高的材料或构件搭建和建设临时用房、临时设施和在建建筑物,作为施工单位,只要图纸设计符合有关规范,就应该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当在建建筑物材料和构件不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以便更改设计。这里主要讲的是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的防火。
近年来建设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一般采用彩钢板(金属夹芯板)房,而这种房屋在很多工地已经发生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都很严重,因此彩钢板的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要到A级,不论这种房屋是作为宿舍、办公室还是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
总平面布局设计时考虑了发生火灾时救援和逃生的道路,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则要相应考虑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内部逃生的通道。作为宿舍、办公室的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当单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应至少设置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任何房间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米;当房间超过50㎡时,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作为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其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最后是完善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首先要做到现场人员能够有效逃生,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的同时要减少损失,实施有效扑救,这就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与在建工程同步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当永久性的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满足要求时,比如在建建筑物距离永久性消防设施距离大于了120m,就要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管要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成环状,与其外边线距离不应小于5.0m,给水管径要根据工程规模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应小于100mm,当然,如果场外永久性道路满足消防要求时,也不必要在场内设置消防车道,场内道路只要满足施工材料进出要求就可以了。
对于新建工程,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很难利用永久性的消防设施,基本都需要从新设置,室内消防竖管不应少于2根,管径不小于100mm,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主体结构各结构层均应在明显易于操作的部位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设置不少于2套的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给水压力不能满足现场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水泵。
那么,市政管网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时要视情况而定,当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增设消火栓泵,当没有消防水源时,则要在施工现场实质蓄水池,蓄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按照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当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在1000㎡与50000㎡之间时,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为36m3,当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0㎡时,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为54m3。
在建工程消防用水量,通过计算和比较室内室外需用量可以知道,在建工程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远远大于室内消防用水量,对于一个住宅工程,规模较大需要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基本上是按照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的,当单体体积在10000m3与30000m3之间时,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为54m3,当单体体积大于30000m3时,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为144m3。
临时消防设施的配置还要重视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的配置,首先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以及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等场所配置灭火器;在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水泵房、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以及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等场所配备应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