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属突出矿井,矿井采用斜、立井单水平分区式开拓,矿井通风方式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有2个进风斜井,1个回风立井,整个矿区有2个盘区,每个盘区均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先开采煤层为02#煤层,煤质是主焦煤,经鉴定该煤层为自燃煤层。后开采2#煤层,该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两个煤层煤尘均有爆炸性。为进一步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
成员:通防副总安检科通风副区长瓦斯队长抽采队长防尘队长防火队长监测队长
二、防灭火、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一)井下防火
1、加强采空区的预测预报
①利用监测系统对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②在工作面回风巷及尾巷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流中检查一氧化碳浓度。
2、采煤工艺
①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②选择后退式开采方式,提高采出率。
③提高回采工作面回采速度,必须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3、通风设施的构筑
井下所以通风设施构筑合理,并加强对密闭质量的日常检查和管理,以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一旦发现采空区有煤炭自燃征兆,及时利用灌浆系统进行黄泥灌浆。
4、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
5、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6、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7、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用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批同意。且遵守下列规定:
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电焊、气焊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施工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电焊、气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及支护背板内均无瓦斯积存时,方可作业。
(4)电焊、气焊等工作完毕后,施工地点应再次洒水,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无异状后放方可离开施工地点。
8、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有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煤油、汽油和变压器必须及时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9、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页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至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拨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10、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11、井下消防材料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2、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井底车场、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3、每年应组织井下工作人员参加救灾演习,并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每季度应对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5、永久性井下配电硐室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硐室必须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16、从机电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17、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且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煤矿安全标志,三证齐全者,方可入井,否则禁止使用。
19、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具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20.、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1、采用防静电、阻燃且已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风筒、隔爆水槽、隔爆水袋。
22、主斜井井口房外显眼地方应悬挂醒目防火警示牌。
23、严禁携带点火物品或烟及火明火下井。
24、严禁采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25、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爆检查,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二)地面防火
1、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2、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4、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7、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爆破作业防火措施
1)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且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2)炮泥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封实。禁止使用浮煤充填和放空炮。
3)放炮时,应采用正向装药爆破,不得反向装药起爆。
4)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5)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接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以防瓦斯、粉尘爆炸事故引发火灾事故。
6)严禁使用两台(含两台)以上放炮器同时起爆。
7)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放炮员操作规程》和原相煤矿制定的《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三、防火工艺
1、黄泥灌浆
采用黄泥作浆材,泥水比控制在1:3-4,灌浆站设在主井地面,搅拌机机械制浆,同时在浆液中加入6‰~10‰MgCl2阻化剂。
①注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并搅拌均匀,浸泡搅拌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浆液要保证浓度。
②每次注浆前注浆工要检查管路,发现漏液、闸门失效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③注浆工要浆前必须明确注浆地点,然后将通往该地点的各级阀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浆。
④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阀门,然后进行处理。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措施处理。
⑤中途堵管时,应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然后逐级打开卸浆阀,初步判定堵管的大概位置,将堵管附近闸阀发开放浆,此后拆开管路将堵塞物取出。
⑥井上、井下注浆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严禁工作人员脱岗。井下人员要不停的巡视管路,地面注浆站接到停止注浆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注浆。
2、阻化剂防灭火方法
(1)阻化剂有以下好处:①原料来源广泛,价格便宜,制备、使用方便,不会大幅增加采煤成本;②对人、设备及正常生产无影响;
③具有较好的渗透性和附着性;
④阻化率高,阻化寿命长。
(2)工业MgCl2具有来源广、供应稳定、成本低,对井下设备和金属构件腐蚀性小,对人体无害等优点,选用工业MgCl2作为矿井防灭火阻化剂。
(3)在工作面轨道顺槽适当位置(尽量靠近工作面)放置阻化剂药箱,交换使用,按需浓度(15%)将工业MgCl2倒入储液箱,用供水管路严格按比例加足清水,配成溶液搅拌均匀后,用矿用液压泵(置于平板车上)将阻化液沿顺槽和大溜电缆槽下方铺设(每20m安设一个三通接一个截止阀)的25.4mm高压胶管压至工作面,与13mm的胶管和喷枪相连。一台泵配一支喷枪,由专人手持喷枪,从溜子机头向机尾从支架间隙向采空区喷洒。如遇停产、过断层、收尾等情况时,必须对采空区加大喷洒频率。
3、注化学凝胶
(1)注凝胶防灭火技术在灭火过程中充分发挥其效能,快速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火势,已成为煤矿井下必不可少的防灭火技术之一。
该技术具有如下特点
①灭火速度快:由于胶体独特的灭火性能,其灭火速度很快,通常巷道小范围的火仅需几个小时即可扑灭,工作面后方大方位的火液只需几天即可扑灭。
②安全性好:胶体在松散煤体内胶凝固化、堵塞漏风通道,故有害气体消失快;在高温下,胶体不会产生大量水蒸汽,不存在水煤气和水蒸汽伤人危险。
③火区启封时间短:注凝胶灭火工程实施完,不需等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各项指标达到启封条件后还需观察稳定一个月才能启封),即可启封火区。
④火区复燃性低:高温区内只有胶体渗透到的地点都不会复燃(2)凝胶材料选择与配比
凝胶由基料、促凝剂和水按比例混合而成
设计比例
基料:促凝剂:水=10:4:86(重量比)
四、自救和互救措施
井下工作人员自救和互救一般原则:井下发生瓦斯、煤尘或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要佩戴自救器,按井下避灾路线迎着新鲜风流撤退,班长应清点人数,如有伤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把受伤者运至新鲜风流处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