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知。住建部门通过政务服务窗口或在线平台,一次性告知事项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违诺惩戒措施、申诉渠道以及其他告知内容。
(二)申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备案表,自愿承诺符合住建部门告知的内容和其他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报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三)办理。住建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
不需要消防设计的项目无需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依法不需要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单独列明该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并由参建单位共同签章确认,无需办理消防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