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消防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标志着今年为期7个月的《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圆满收官。
《报告》认为,《重庆市消防条例》立法质量较好,达到了立法预期目的。立法过程中注重法制统一性和实际需要,制度设计合理,各方权利义务配置科学,内容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协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地方特色。特别是自2010年9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消防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增强,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显著提升,为贯彻落实中央“314”总体部署,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目标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通过前期实地调研、座谈了解和量化计分,发现《条例》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报告》针对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从明晰监管主体工作职责、健全消防技术服务制度、强化火灾公众责任制度、简化消防行政许可方式、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和完善消防法律责任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下一步,《重庆市消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充分吸收评估成果,强化结果运用,力争在11月份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一审通过。
前期工作概况:2013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启动《重庆市消防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此次后评估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法制统一性、制度设计和权利义务配置、技术规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效果等方面,采取文献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了解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条例》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期间,后评估工作小组先后赴10个区县、21个街镇开展调研,深入3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地查看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委托城口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组织12个市级行政部门、25位市人大代表、8个公安派出所、5名立法咨询专家进行座谈;抽取各支队、大队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案件42件进行了评查。委托各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采取现场发卷、网络调查等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9000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8705份。经认真梳理分析,形成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以及消防制度比较分析、问卷调查分析、案件评查、重点制度评估、法制统一性评估、立法技术评估等6个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