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防设计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其他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其他建筑不应小于10m^2.
(2)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日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3)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4)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F2.oo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6)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7)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8)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员专用的操纵按钮。
(9)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排水量不应小于1oL/s.
(10)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11)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12)在高层建筑中布置消防电梯时,应考虑消防人员使用的方便性,并且宜与疏散楼梯间结合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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